澳门官方网投平台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2012年10月26日工会第四届委员会
与第四届“双代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规定,按照《澳门官方网投平台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澳门官方网投平台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代表条件
1.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和工会会员。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认真学习时事政治,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事,善于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4.主人翁责任感强,关心学校,顾全大局,工作认真。
5.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参政议事能力。
二、代表组成
1.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占全校教职工(工会会员)的6%--10%。
2.代表应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学科研人员为主体,教学科研人员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不少于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一,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代表。
3.学校党政领导、工会主席和副主席一般应作为教代会和工代会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各学院(教学部)、各选举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学校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应是教代会和工代会代表。
三、代表选举办法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2.各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应在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分工会负责主持,按学校规定名额和条件,先由下而上,酝酿提出候选人,然后召开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差额率为10%。
3.选举采用人工计票的方法。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不划任何符号;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如果另选他人,将另选人的姓名填入另选人姓名栏内即可;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4.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写票时应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的符号、字迹要清楚,书写不清楚、无法辨认的不计票数。
5.选举设监票人和计票人各2名,从不是候选人的教职工(工会会员)或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中产生,由教职工大会(工会会员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鼓掌方式通过。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
6.会场设1个(或2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然后有选举权的教职工(工会会员)依次投票。
7.投票结束,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8.选举会议需有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或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候选人须获得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或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才能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得票多者当选;如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须将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过半数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重新选举时,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9.宣布候选人得票结果时,按得票多少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画为序。
10.选举产生的代表,受所在单位教职工(工会会员)的监督,所在单位可依照规定程序撤销、更换或补选本单位代表。代表因退休或其它原因离开本校,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所缺名额由原选举单位按代表选举办法进行补选;因工作岗位在校内发生变动,其代表资格不变,作为新单位的代表,原单位不再增补代表名额。
11.当选的代表由学校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或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当选资格的填写代表登记表。
四、附则
1.本办法自2012年10月26日起实施
2.其它未尽事宜,按《澳门官方网投平台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和《澳门官方网投平台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执行。
2012年12月26日